2009年05月13日
余华小说的现代性思考 新时期文坛上,余华是一位执着的先锋作家。无论是在其与现实关系“紧张”[1]的前期小说,还是在与现实充满“和谐”[2]的后期小说中,余华都展现了自己的现代性思考。现代性是一种理性精神,是“学者和批评家对于一些历史、文化现象在理论层次上所做的一种概括性描述。”[3]文学的现代性是一种批判性,统观余华的小说创作,我们发现,这种批判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思想文化的反思,二是对现代文明的批判。
一、对传统思想文化的反思
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历史,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对民族、国家、个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从日常生活到文学写作,都是根深蒂固的。在文学领域,传统的思想文化要求人们向善向美,追求人性中美好的东西,但文学也因此而蒙蔽了我们。长期以来,文学一直在向人们展现人性之美,劝诫人们珍视生命的价值,追求存在的意义。这一切,都是理想化的产物,都是作为人的神性的一面的体现。但是,文学在宣扬以上观念的同时,却忽视了人作为高级动物、作为现世的人的平凡的一面,而这也是人之为人的更为本质的一面。
近代以来,作家们即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作为先锋作家,余华承继了这种精神,他对传统文化的反思更为深刻、彻底。其作品直面人的灵魂,直面现世人生,深深地震撼了读者。
(一)对“人性美”的消解
长期以来,文学作为传统思想文化的载体一直在宣扬人性中善的因素,挖掘与兽相相较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的崇高的一面。但不可忽视的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从古至今,这个社会时常充斥着罪恶与暴力。而且,随着经济的发达,暴力的破坏性越来越大;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在自己身上发现了越来越多的嗜血的本能。弗洛伊德认为,人类自身有作恶的本能,它随时都可能发作,破坏我们的生活。对这种恶的本能,我们只有正视,进而通过合理的渠道转移或升华,而不是视而不见或自欺欺人。现代作家的责任正在于撕去人性美的面纱,让人们正视自己身上恶的因子。
传统文学中,体现人性美的情感模式中最重要的即是爱情与亲情,而余华小说的关注点也正在于此。大部分作品都有关于夫妻关系、兄弟关系与父子关系的描写,但其情感的表达方式却充满了冷酷与暴力,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爱情故事》中,作为夫妇的男女主人公之间似乎根本不存在情感,生活除了龌龊与无奈之外,已别无他物。“女孩的嗓音在十六岁时已经固定下来”,是对缺乏变化的日常化婚姻生活中情感的诠释,也是对无爱生活的暗示。《古典爱情》让我们期待一个才子佳人的浪漫传奇故事,但阅读的精神之旅却让读者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在美丽温柔的小姐被肢解的同时,乌托邦中的爱情也被杀死。在残酷的现实之下,爱情似幻美的肥皂泡不堪一击。
《现实一种》是一部极端化的人性恶范本。弟弟、皮皮、山峰、山岗,主人公一个个死去的原因及现实让人不寒而栗。在传统文学中,这似乎是一种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现实”。但审视以往文学,古有“郑伯克段于鄢”、曹子建七步成诗之说,近有鲁迅《兄弟》的“楷模”、路翎笔下的蒋氏三兄弟间的勾心斗角……现实之中,为了财产、权力等身外的东西,弟兄之间反目成仇、拔刀相向的事例亦屡见不鲜。借助《现实一种》,余华撕下了传统家族伦理“兄弟饴饴”温情的薄纱。《世事如烟》更是颠覆了传统伦理的各种关系。年迈的祖母与孙子之间发生***,并坦然地接受自己怀孕的现实;作为父亲的6先后以三千元的价格卖掉了六个女儿,七女儿在死后也未能摆脱同姐姐一样的命运;算命先生为了自己长寿,先后克死了五个子女;4的父亲亲眼目睹女儿被强奸而无动于衷……
剥离了道德与社会的包裹层,余华直接进入了人的罪恶渊薮般的本能世界,把爱情与亲情以丑陋的面目赤裸裸地展示于人前。这一切似乎过于荒谬,但又似乎有迹可寻、有据可依。在这里,我们找不到玫瑰、爱情与希望,只有纯属个人化的小悲欢,而这和时代本质的真实无关,和人的“精神的真实”更加无关。
余华在一篇写三岛由纪夫的文章中谈到:“写作与生活,对于一位作家来说,应该是双重的。生活是规范的,是受到限制的;而写作是随心所欲,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他的全部欲望在现实中表达出来,法律和生活的常识不允许这样……然而写作伸张了人的欲望,在现实中无法表达的欲望可以在作品中得到实现,当三岛由纪夫‘我想杀人,想得发疯,想看到鲜血’时,他的作品中就充满了死亡和鲜血。”[4]无疑,这句话暗示了余华叙事中的情感暴力,也应该是其内心欲望的表达,但显然作家的写作主旨并不在于为暴力而写暴力,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追求———借助传统文化最为推崇的“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展示恶的无处不在。恶的因子存在于每个人心中,随时都可能发作。
(二)对死亡意义的再解读
对死亡的看法,在传统文化中体现为重生贵生。儒家学说里,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主张人要好好地活着;孟子亦有“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的言论,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在道家那里,老子提出了“无为无用”说,正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苟全性命于乱世,可以全生避害。虽然,孔子等亦有“杀身以成仁”,“朝闻道,夕可死矣”的说法,但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讲,这属于一种尊题。为求“仁”得“道”而死,是儒家哲学在生命与价值紧张冲突之下实现其人生价值的极端化取向,是在凸显其精神人格价值,亦正显现了古人对生的尊重,对死亡的拒绝。“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论语·述而》)即为明证。
余华似乎特别偏爱对死亡的叙述。《鲜血梅花》中刘天、陈东因复仇而死,《难逃劫数》中男孩、广佛等人因情欲而死,《活着》中福贵亲眼见到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死去……《死亡叙述》中“我”更是直接体验了自己被杀的全过程。即使在其没有肉体生命描写的小说中,余华同样也让人们嗅到了死亡的气息。《十八岁出门远行》中,“我”成年后第一次独立出门,碰到了一个司机被抢劫的事件,“我”去帮助司机却反被他抢走了包裹,无疑,这对少不更事的“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是对“我”美好心灵的一次残酷扼杀。《爱情故事》男主人公的心理现状简直让人难以接受,所谓“爱情故事”不过是一时的性冲动而造成的悲剧事件。《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的“我”虽是一个傻子,但朦胧之中亦有真情的流露,亦有对尊严的期盼,但却因自己的名字而被人利用。良善精神、纯真爱情、人格尊严……这一切在余华的笔下都被阉割,都在血腥之中走向了消亡。
体验不到死亡的崇高悲壮之美,或许这对读者残忍了点,但更残忍的是,余华运用的是一种充满审美性的叙述方式。《现实一种》中,作者用充分的自然主义笔墨详详细细地描写了皮肤专家、胸外科专家、泌尿科专家对山岗尸体的肢解,整个过程在专家们的审美性专注中透着森森冷气。《死亡叙述》中的“我”因起了善念而想拯救被撞的小女孩,最后却被人报复性地杀害,以至肠破肚裂,但故事的结局“我”却仿佛得到解脱一样,以一句“我死了”作尾,轻轻地让读者松了一口气。
“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的生存应体现怎样的价值意义,这是长期以来文人们进行过无数次探讨的话题。但在余华的笔下,面对一次次死亡的体验,人们却无法给出价值判断———死亡拒绝了意义的承担。死亡的可笑与生命的虚无感互为表里,既没有人物追求生命尊严和崇高的悲剧意识,也没有历史沧桑的残酷无情,更没有能激活生命和给人以启迪给人以生机的力量,有的只是龌龊的生活体验,只是行尸走肉般的存在。
死亡是一个和其他事物一样的普通客体,在这里,我们体会到了余华面对死亡的主体超越精神。余华的这种死亡观的形成,与其儿时的医院生活及短暂的从医经历有关,也与曾给他很大影响的现代西方存在主义哲学有着关联。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说过“死亡作为存在的终结乃是存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的,而其作为其本身则是不确定的,超不过的可能性。死亡作为存在的终结存在在这一存在者向其终结的存在之中。”[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把存在称为“向死而生的存在”。显然,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的存在,正是一种“向死而生的存在”,借助笔端,余华直逼死亡本身,在展示死亡观的同时,亦消解了传统文学对死亡的理解。
(二)对国民劣根性的进一步批判
虽然余华的写作倾向“已构成了对鲁迅所代表的以‘立人’为目的的启蒙主义诗语的反拨和消解,这是鲁迅所开创的人的启蒙话语在本世纪初确立之后所遇到的第一次正面的质疑和追问。”[6]但他仍然承继了鲁迅等人对国民劣根性的思考。
一个世纪前,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曾著书《中国人的素质》指出了国人的一些弱点,如“面子要紧”、“漠视时间、漠视准确”、“缺乏公共精神”、“麻木不仁”[7]等。而一个世纪后的今天,在国人的身上仍可见到这些所谓的素质。父亲(《阑尾》)为在儿子们面前凸显自己的伟大和勇敢,讲自己也可以为自己实施阑尾炎手术,以至当其阑尾炎真正发作时,儿子为验证父亲的伟大而延误了救治,这导致父亲最终失去了健康。这是儿子对好面子的父亲的惩罚,还是对父亲伟大形象的解构?即使到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杨高(《我胆小如鼠》)仍在因工作准时守约而受到嘲笑。从上学到上班,老实本分的他一直输给拿着锉刀的吕前进,或许这样的情况还要长久地维持下去。许三观(《许三观卖血记》)的每一次卖血都伴随着喝水这个动作,甚至有一次因没有喝水而懊恼不已……一系列琐碎的日常小事中,国民的劣根性显现无疑,余华的这种批判虽不如鲁迅先生的深刻、尖锐,但读来感觉却比鲁迅先生的更加真实,或许这就是余华所言的真正的“真实”[8]。
二、对现代文明的思考
现代文明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现代化的物质享受的同时,也给人类造成了精神创伤、变态心理、悲观绝望和虚无情绪。现代人越来越多地体味到现代化带来的荒诞性,以至于对人的存在本身发生了怀疑,正如让·华尔在《存在主义简史》[9]中指出的,存在主义回答自己的问题“人类究竟为何而存在?”的基本观点是“我们找不出我们所以存在的任何理由和原因,这个理由不可能是上帝———上帝已死,也不可能是人的本质———生存先于本质,因此我们是没有本质的存在。”阿多诺认为,在科学进步的前提下,历史是“从弹弓时代到百万吨炸弹的历史”,一语道破了现代化给人们带来的精神危机。虽然我国的经济远没有西方那样发达,但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日益活跃的社会环境亦给一部分人带来了焦虑感和精神压力,失落和恐慌的情绪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作家们感同身受并能接受西方的文艺思潮就是很必然的事了。正如余华所说:“在我的想象力和情绪力日益枯竭的时候,卡夫卡解放了我。使我三年多时间建立起来的一套写作法则在一夜之间成了一堆破烂。不久之后我注意到了一种虚伪的形式。这种形式使我的想象力重新获得自由,犹如田野上的风一样自由自在。”[10]卡夫卡等人影响了余华,解放了余华。余华大胆地思考现代人在现代化之下生存的现状,进而发现了现代人生存的悲剧性。
(一)对现代律法规则的再认识
现代文明给现代人的存在提供了许多规则,律法即是其中之一。随着现代法律制度的健全,人类文明的走向越来越规范化。但是,这种由现代文明规则带来的秩序是否是牢不可破的呢?余华的《河边的错误》给出了答案。疯子杀了么四婆婆和另外的两个人,还引起了一个无关者许亮的死去。刑警队长马哲侦破了这个案子,发现作案者是一个疯子,但有了结果却又无能为力。从法律的角度讲,疯子是不具备理性思维的,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法律对疯子的犯罪无可奈何(无疑,换一个角度理解,法律在成全着疯子的暴力行为)。但是,同样是出于法律的要求,作为刑警队长的马哲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人民生命的安全,否则就是他的失职。在确定无法将疯子送进疯人院的情况下,马哲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既要惩治罪犯而使自己不至于犯渎职罪,又不能惩治疯子进而确保无理性思维能力的人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之下,如何圆满地解决这个难题是一个可令人疯狂的问题。而事件的结果也确实令人意想不到,马哲枪杀了疯子,然后以一个疯子的身份住进了疯人院。他是不是最后一个疯狂者呢?疯子是个有特殊文化含义的角色,人类文化史中,疯子从通神者、反叛者走向了欲望的代言人,他们用痴颠迷狂表现了与常态的对抗。而这种对抗正暗示了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人的本真的生存状态。
究其根本,律法的制定是源于对恶的惩戒,是为保证公平和善德的存在,是一种具有威慑性的强制性力量。但其弊端亦正在于此,那就是它只能约束、制约那些已经发生的、形之于外的恶行,却不能从根本上完成对恶的预防与惩戒。正如《现实一种》的结局:刑警枪杀了山岗,而山岗的睾丸却被移植,“山岗后继有人了。”恶行被暂时性地制止了,恶的种子却潜藏了下来。所以,古希腊的智者柏拉图才把法律和秩序称为“第二种最佳选择”[11]27。但遗憾的是,许多现代人却把律法规则当成了第一种最佳选择,过分地依赖律法,放松了对潜在威胁的警惕,正如文明规则之一的十字路口,在红绿灯的闪烁之下却是车祸发生最为频繁的地段。
(二)对科学认知的质疑
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可知的,一切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都是符合一定的逻辑的。只要相信科学,以理性思维找寻事物内部规律,一切都是有迹可寻,有法可依的。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达,随着科学认知的深入,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人活的却更累,命运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更为强烈。越是现代化,现代人异化的感觉就越强烈。现代人越来越感受到物的挤压,以至物已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明证。正如,你不能用自己现实的人证明自己的身份,而身份证却可以为你作证。《西北风呼啸的中午》便演绎了这样令人尴尬的现状。在一个西北风呼啸的中午,我接到了一份电报,说我的一个朋友死了,而从名字来看,我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朋友。而现实的情况是,死者有一个叫余华的朋友(恰巧“我”的名字也是余华),于是我便被迫成了他的朋友,成了为他送葬的人。《我为什么要结婚?》这个疑问的提出更是让人无可奈何。“我”去拜访好友林孟,只有他的妻子在家。适逢内急“我”进了他家的厕所,而林孟正好回家如厕,于是有了厕所里的尴尬碰面。因误会“我”与其妻子有了奸情,林孟提出了离婚,并强制性地让“我”承担责任———娶他的妻子萍萍,最终我被迫接受。看起来似乎非常荒诞,但联想到现代人疲惫而多疑的心理现状,其存在又是合理的。
虽然现代文明证实了宿命的荒诞性,但现代人似乎越来越相信冥冥之中上天为人们安排好了一切。《四月三日事件》中,一个男孩发现周围的人都仇视他、迫害他,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和单恋的女同学。幻觉中,他数次听到周围的人安排要在四月三日这天结束他的生命,于是在四月三日这天半夜他爬上了一辆运煤的车离家出走,而运煤车恰恰出了事故。幻觉被现实一步步证实,现实成为幻觉中的一环,而所有企图打破它的努力只能于事无补。《难逃劫数》更是用直接点题的方式告诉我们命运的不可抗拒性。丑女露珠、俊男东山为了自己的欲望的满足,都在竭力抗争,但终究在劫难逃。这一切,除了将之归结为命运外,还能作何解释?
生活中的偶然因素与必然因素是共存的,尽管其发生可能有其具体原因,但现代科学想对其进行完全阐释有时也是无能为力的,如果我们一味相信科学能解决一切,那就成了现代迷信。
雅斯贝尔斯曾经指出:人的存在不仅意味着活在世上,还意味着存在的超越与自由。面对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文明,余华左右开弓,展示了自己的现代性思考,在使读者体验到一系列震撼的同时,实现了一个先锋作家的精神超越。但可惜的是,余华的这种超越又带有一种虚无主义色彩,或许在其《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中他为现代人指出了一种平民化的出路,那就是———“活着”(忍耐或幽默的方式),但对于应追求更高精神层次的人而言,余华又缺少了更有价值的精神建构。1995年8月《兄弟》上部刚刚出版的时候,余华面对中国新闻周刊的提问“现在纯文学已经衰落,你还抱有十年前做经典的文学理想吗?”他的回答是:“写小说时,必须抱着把它写成一部伟大作品的理想来写。”[12]我们期望余华在“理想”的期待中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超越。
参考文献:
[1]余华.前言·活着[M].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8.
[2]余华.新年第一天的文学对话[J].作家,1996,(3)·
[3]李欧梵.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4]余华.三岛由纪夫的写作与生活[M]//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
[5]黄颂杰.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6]耿传明.余华小说中的后人道主义倾向及其对鲁迅启蒙话语的解构[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7,(3)·
[7][美]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M].北京:学林出版社,2002.
[8]余华.我的真实[J].人民文学,1989,(2)
[9][法]让·华尔.存在主义简史[M].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62.
[10]余华.川端康成和卡夫卡的遗产[J].外国文学评论,1990,(2).
[11]柏拉图.法律篇[M]//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12]余华.作家应该走在自己前面[DB/OL].http://book·sina·com·cn/news/a/2005-08-24/1027188396·shtml.
[13]余华.余华作品系列(12种)[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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